2022年世界互联网大会蓝皮书发布******
11月9日下午,中国网络空间研究院在2022年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上发布《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2022》和《世界互联网发展报告2022》蓝皮书。自2017年起,蓝皮书已连续六年面向全球发布,是世界互联网大会的一项重要内容。蓝皮书是由中国网络空间研究院牵头、国内外互联网领域高端智库和研究机构参与编撰完成的一项重要研究成果,客观展现互联网发展的新进展、新成就、新趋势,受到海内外广泛关注。
《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2022》着重反映了一年来中国互联网发展的新进展、新成就,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全球领先,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完成布局;数字经济赋能作用凸显,数据要素市场加速培育;数字化公共服务效能增强,社会治理向智慧化方向发展;网络文明建设稳步推进,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更加健全;数据安全保护体系初步建立;网络法治建设逐步完善;网络空间国际交流合作务实高效,数字合作展现新作为。
报告评估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互联网发展情况,其中,广东、北京、江苏、浙江、上海、山东、天津、四川、福建、湖北等10个省(直辖市)互联网发展水平位居全国前列。
《世界互联网发展报告2022》立足全球视野,梳理总结世界互联网发展情况,客观反映在国际复杂环境下,各国积极探索、推动发展、应对挑战的新措施、新进展、新成果。
报告对世界互联网发展指数指标体系进行优化,从基础设施、创新能力、产业发展、互联网应用、网络安全和互联网治理六个维度,对五大洲具有代表性的48个国家和地区进行了分析。经综合评估,今年排名前十的国家为美国、中国、德国、瑞典、荷兰、韩国、英国、加拿大、芬兰、丹麦。
(总台央视记者 李可婧 嘉兴台 冯路)
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该批案例分别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对于明确类案裁判规则,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指导性案例192号李开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的人脸信息以及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生成的人脸信息均具有高度的可识别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人脸识别信息,情节严重的,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等规定定罪处罚。
指导性案例193号闻巍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居民身份证信息包含自然人姓名、人脸识别信息、身份号码、户籍地址等多种个人信息,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
指导性案例194号熊昌恒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后,非法制作带有公民个人信息的社交媒体账号出售、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该案例还明确未经公民本人同意或具有法律授权等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理由,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在一定范围内已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非法利用,改变了公民公开个人信息的范围、目的和用途,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合理处理,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指导性案例195号罗文君、瞿小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服务提供者专门发给特定手机号码的数字、字母等单独或者其组合构成的验证码具有独特性、隐秘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法治日报记者 张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