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7种情形不得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国家新闻出版署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印发《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
国新出发〔2022〕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有关主管部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中央各主要新闻单位:
现将《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国家新闻出版署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2年12月30日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宣传思想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的要求,加强新闻采编队伍管理,规范新闻采编秩序,促进党和国家新闻事业发展,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国家对职业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对新闻记者实行准入类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统一规划。
第三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面向已入职新闻单位的从业人员,考评其是否具备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所必需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
本办法所称新闻单位,是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并列入新闻记者证核发范围的单位。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闻单位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人员,应当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合格并依法取得新闻记者证。
第五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国家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标准。
第六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试组织工作应当接受监察机关、保密机关和社会监督。
第二章 考试组织
第七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在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各地考试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共同负责。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第八条 国家新闻出版署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考试题目,研究并建立考试题库。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会同国家新闻出版署对考试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确定合格标准。
第三章 考试报名
第九条 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新闻志向、工作取向,热爱新闻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第十条 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当具备本办法第九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在新闻单位编制内或者与新闻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新闻单位为非法人编辑部的人员,须为新闻单位的主管(主办)单位在编人员或者与主管(主办)单位签有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的;
(三)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的;
(四)被列入新闻采编不良从业行为记录并在限业期限内的;
(五)伪造学历、工作资历证明的;
(六)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七)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参加考试的人员,须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新闻单位审核同意,按照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考试管理机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完成报名,凭准考证、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中央单位主管、主办新闻单位的人员参加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第四章 考试内容
第十三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内容和命题范围以国家新闻出版署公布的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为准。
第十四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设置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综合考核应试人员从事新闻采编工作应当具有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
第五章 考试方式
第十五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具体考试日期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确定。
第十六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纸笔考试或者电子化考试。
第十七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统一确定合格分数线,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
第六章 考试违纪处理
第十八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终身不得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应试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考试工作人员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视其情节、后果给予相应的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资格管理
第二十条 国家新闻出版署建立新闻记者职业资格数据库和诚信档案,将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以及依据本办法第十八条作出相应处理人员的有关信息,录入新闻记者职业资格数据库和诚信档案,并为应试人员、新闻单位和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提供线上查询服务。
第二十一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由所在新闻单位按规定为其申领新闻记者证。
第二十二条 国家对新闻记者依法实行执业准入管理,由国家新闻出版署统一核发新闻记者证。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施行前已获得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新闻采编从业资格或者持有有效新闻记者证的人员,视同通过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其他相关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国家新闻出版署成立全国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负责拟定考试大纲、考试命题、考试阅卷、提出考试合格标准等工作。
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成立全国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设在国家新闻出版署,负责考试大纲、考试试题审定和考试监督检查等,承担考试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设立《新闻基础知识》和《新闻采编实务》2个科目。
2个科目考试在同一天上、下午分别进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第四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全部应试科目考试合格,方可取得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委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制作发放。
第五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考点原则上设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的大中专院校、中考高考定点学校或者考试机构建设的专门场所,优先安排在人事考试标准化考场、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进行。
第六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在当年度考试6个月前向社会公布,保证应试人员及时了解考试要求,进行充分的学习、备考。
第七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坚持回避原则和考试与培训分开的原则。凡参与考试命审题、阅卷等工作的专家及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考试,也不得参与或者举办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培训;参与考试组织实施的单位和机构,不得举办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培训。
应试人员参加培训坚持自愿原则。
第八条 考试相关工作和试题试卷的秘密等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各级考试实施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做好考试各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
第九条 参与考试组织实施的有关机构、专家及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法规规定,遵守考试工作纪律。
第十条 本细则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细则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其他相关规定,凡与本细则不一致的,按照本细则执行。
从党的青年工作中汲取智慧力量******
作者:刘珂(东北林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百年大党恰是风华正茂,大国青年恰是生逢盛世。新时代10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确保党的事业薪火相传,确保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高度推动青年工作,对做好青年工作作出重要决策部署,对青年一代成长成才提出殷切期望。近日,习近平总书记《论党的青年工作》一书出版。该书收入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青年工作的重要文稿60篇,为做好新时代党的青年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利于不断涵养广大青年的志气、骨气、底气,让青春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火热实践中绽放绚丽之花。
坚持党对青年运动的全面领导。自五四运动以来,青年运动如雨后春笋般不断破土而出。无数爱国青年、有识之士奋勇当先,打破封建思想桎梏,宣扬新思想新文化,坚守听党话、跟党走的优良传统,展现出中国青年爱党、爱国、爱人民的赤诚追求和忠贞初心。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波澜壮阔的青年运动。正是党用红色传承浇灌青年、造就红色血液,重视发挥青年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广大青年才得以勇做改革闯将,勇开风气之先,永葆为民族复兴铺路架桥、添砖加瓦的“先锋”特质。
加强党对青年干部理想信念的教育。青年干部从红船出发,由寥寥数人的“星星之火”燃成“燎原之势”,以非凡的理想信念激发出惊人的磅礴之力,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甘愿抛头颅、洒热血。从赵一曼“未惜头颅新故国,甘将热血沃中华”,到刘胡兰“不怕流血,不怕牺牲,坚决革命到底”;从杨根思“不相信有完不成的任务,不相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不相信有战胜不了的敌人”,到雷锋“做一颗永不生锈的螺丝钉”;从赖宁“什么事情,只要努力,不怕其难,才能尝到成功之甘甜”,到陈祥榕“清澈的爱,只为中国”。一代代青年历经百年而风华正茂、饱经磨难而生生不息,坚守“永久奋斗”的光荣传统,承继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谱系,不断肩负使命、砥砺前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接续奋斗,汇聚起了无坚不摧的强国之魂。
深化党对青年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的改革。面对全球治理体系和国际秩序加速调整变革的严峻形势,聚力破解青年人才工作体制机制障碍,是构筑青年人才竞争优势、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的必然选择。虽然我国青年人才工作创获卓著成效,但是青年人才“不够用”“不适用”“不被用”等问题依然存在,青年人才梯队建设“最后一公里”的痛点堵点亟须打通。唯有用好选人用人“指挥棒”,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为各类人才搭建干事创业的平台,给予优秀青年人才评价参与权,才能不断增强青年人才的创造动力和创新能级,引导更多青年人才爱党报国、服务人民。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有为青年。新时代中国青年有时难免心存迷惘,但对党和国家的满腔热忱始终不渝。我们需要精心引导青年主动“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深刻体悟英雄模范和时代楷模的精神风貌,努力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推动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凝聚全党全国人民思想共识的“主心骨”,亦是增强广大青年志气、骨气和底气的最大公约数。唯有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滋养青年,引领青年在政治、道义和精神上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当代中国精神的号召力、凝聚力,培养勇挑重担、堪当大任的“向上向善好青年”。
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青年工作,抓住的是当下,传承的是根脉,面向的是未来,攸关党和国家前途命运。”新时代中国青年应在党的领导下,厚植爱国主义精神气质,胸怀世界、展现担当,勇做走在时代前列的奋进者、开拓者、奉献者。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渊源研究”(18CKS026)阶段性成果)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