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自订“土规定”解聘员工为何违法******
近日,北京二中院披露了一起劳动纠纷案,用人单位以员工张某绩效考核不合格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判决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双方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澎湃新闻1月31日)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解雇员工,必须符合特定条件。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六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虽然也能解雇员工,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严格的法律条款,保护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但也有一些用人单位试图用“小动作”绕过法律规定。其中,自定一份内部规章制度,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去留实行挂钩,是很常见的做法。这些单位一旦遇到员工考核结果不达标的情况,就可能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员工“炒鱿鱼”。
北京二中院披露的这起纠纷也是如此。涉案用人单位早早制订了自己的绩效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有权对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的员工予以解聘处理,无须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乍看上去,解聘当事员工,似乎是企业依规行事。但在法院看来,企业自订的“土规定”并不能改变这种行为的违法属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而不能自行其是,不把员工利益放在眼里。劳动立法之所以如此设计,正是为了避免用人单位自定“霸王条款”,侵犯劳动者权益。
一个用人单位,对员工最严厉的处罚,莫过于解聘开除。绩效考核反映的是员工工作实绩,并不能与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混为一谈。一个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就算“不胜任工作”,法律也规定了“挽救措施”,要求先“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其工作岗位”,这也体现了法律以人为本的温度。
在这起纠纷中,员工张某既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也没有犯多大的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多重的损失,入职后若干年的表现,也都在“合格线”以上。数次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直接就“一棒子打死”,砸掉养家糊口的饭碗,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
基于现实生活的丰富性、立法的抽象性,任何法律条款都不可能穷尽一切现象,劳动立法也是如此。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从来不是一句空话。在这起劳动纠纷案件中,法院通过掷地有声的司法判决,明确员工考核不合格不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充分理由,为用人单位划定了一条清晰的法治红线,张扬了从严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立法精神。(中国青年报 刘婷婷)
院士专家热议新型智慧城市建设******
12月21日,由国家信息中心、青岛市人民政府、山东省大数据局联合主办的第二届中国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峰会在青岛召开。30余位行业知名院士专家、来自全国23省76市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40余位头部企业代表云端齐聚,探索热议新型智慧城市的建设路径。
本届峰会以“千城千面,数聚赋能,慧享生活,智领未来”为主题,并根据行业发展趋势,设置有“数字政府”“数字惠民”两个专题分论坛。
会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宁吉喆、中国工程院院士何友、国家信息中心信息化和产业发展部主任单志广等专家,围绕系统新变迁、时空新演化、转型新内涵等内容,对中国新型智慧城市最新发展趋势和建设理念进行解读。
清华大学数据治理研究中心当日在主论坛上发布了《2021中国数字政府发展大中城市指数报告》。报告显示,北京、上海领跑直辖市,浙江、广东、山东分列省域前三,深圳、杭州、青岛、济南等城市亦表现不俗。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发布了《2022标准化支撑政府数字化转型评估指数及全国典型实践50强案例》,评估指数排名前三者是广东、山东、浙江。
据悉,本届峰会还配套举办了新型智慧城市创新应用大赛,7月份大赛启动以来,累计吸引来自全国18省50市的1000余个优秀项目参赛,经多轮项目展示和供需对接,共推动200余个新型智慧城市优秀解决案例落地山东,相关项目在峰会主论坛进行了集中启动,投资总金额超过630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本届峰会还专门打造了“云展馆”,组织来自全国的143家企业线上参展,截至目前,已有260余万观众“云端观摩”青岛市新型智慧城市应用场景,线上观看前沿研究成果,互动体验最新解决方案应用成效。(宋雅娟)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