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款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去年结算利率下调 仅1款产品同比有所上升******
记者 冷翠华
截至1月10日,除个别险企外,多数经营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的险企都发布了产品2022年的结算利率。纵向比较来看,2022年,受权益投资市场低迷影响,多款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结算利率有所下调,仅1款产品结算利率同比有所上升。横向比较来看,业内人士和部分消费者认为,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在理财市场有较强竞争力,在个人养老金产品圈,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也比较受欢迎。
最高结算利率为5.6%
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自2021年6月起在浙江省(含宁波市)和重庆市开始试点,首批试点公司为6家寿险公司。2022年3月1日起,专业养老保险公司获得参与试点资格,试点区域扩大至全国。
最早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的寿险公司,已经披露了第二次年度结算收益率情况。整体来看,稳健型账户2022年年化结算利率在4.3%-5.15%之间,进取型账户2022年年化结算利率在4.6%-5.6%之间。专属商业养老保险采取“保证+浮动”的收益模式,与2021年的结算利率相比,多款产品2022年下调了结算利率,但都远高于最低保证利率。专属商业养老险稳健型账户的保证利率大多在2.5%-3%,进取型账户的保证利率大多在0%-1%。
具体来看,各人身险公司专属养老保险产品去年的结算利率分别为:新华保险-卓越优选稳健回报型账户投资组合5%,与2021年持平,积极进取型5.15%(2021年5.50%);中国人寿-国寿鑫享宝A账户4.5%(2021年4.0%),B账户5.0%,与2021年持平;泰康人寿-臻享百岁稳健型组合5.05%(2021年6.0%),进取型组合5.50%(2021年6.10%);泰康人寿-臻享百岁B款稳健型组合4.80%,进取型组合5.0%;国民养老-共同富裕稳健型投资组合5.15%,积极型投资组合5.60%;人保寿险-福寿年年稳健型账户4.8%(2021年5%),进取型账户5.1%(2021年5.3%);太平人寿-岁岁金生A账户4.00%(2021年4.50%),B账户5.10%(2021年5.35%)。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皆已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投资范围。目前,共有7家保险公司的8款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纳入该范围。
此外,其他专属商业养老保险2022年的结算收益率分别为:太保人寿-太保易生福稳健A账户4.3%(2021年4.8%),进取A账户4.8%(2021年5.3%);稳健B账户4.5%(2021年5.0%),进取B账户5.0%(2021年5.5%)。同时,新华养老-盈佳人生稳健回报型和积极进取型投资组合去年的结算利率皆为4.60%。
由此可见,2022年,多款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下调了结算利率(由于产品上市时间不同,部分产品实际运营并非整年度,结算利率均为年化利率),仅1款产品上调了结算利率。对此,川财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陈雳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的结算利率与险资的投资收益关联,险资投资收益下滑导致产品结算利率下调。2022年,保险公司整体净利润出现同比下滑,主要是受投资端影响,资本市场大幅波动导致行业整体利润率下滑。
相对优势明显
在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中,目前已有8款产品纳入了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名单,因此,其投资收益率以及长期保值增值功能都备受关注。
星图金融研究院研究员黄大智认为,从专属养老保险去年的结算利率区间看,尽管和2021年相比大多略有下调,但横向比较来看,其收益率表现亮眼,具有很强的竞争力。
同时,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具有“保证+浮动”的收益模式,运作模式和基金理财等有较大区别。保底设置使得其收益率浮动较小,也适合相应风险偏好的投资者选择。
北京排排网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杨帆认为,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的产品设计既保证了稳健收益的下限,又带来了提高收益上限的可能性。同时,投资账户内的资金会随着投资收益增长而“复利”递增,长期投资优势更明显,持有时间越长收益越高,适合长期养老规划。
陈雳认为,对于养老金产品而言,保障是第一要务,投资收益率则位居其次,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符合用户需求,竞争力整体较强;基金、银行理财等产品相对而言有更高的预期收益,但收益率取决于市场情况,波动性较大。
【光明云说法】为入职而“假结婚” “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真的登记结婚?******
都市情感剧《爱的二八定律》讲述了女主秦施为了满足知名律所入职女律师需已婚的要求,与男主阳华阴差阳错“假结婚”,但是历经种种“真相爱”的故事。“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真的登记结婚?“假离婚”和真离婚哪个算数?这些问题不论是在剧中还是剧外都有探讨的必要。一起来听听法官怎么说。
“假结婚协议”vs真登记结婚
秦施为了入职诚与慧律师事务所伪造了自己“已婚”的身份,阳华为了躲避母亲的催婚让秦施假扮自己的未婚妻,二人一拍即合约定了半年的假结婚期限并签署了协议。后来律所在整理档案时要求秦施补齐已婚的材料,二人决定登记结婚,并签署了为期三年的“结婚协议”及婚前财产协议。
秦施和阳华签署的为期三年的“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二人在民政局的“真登记结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之规定,结婚登记应自愿合法。所谓自愿,即“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且“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所谓合法,即不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情形或者规定的可撤销的情形。
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武鑫蓉说,只要男女双方自愿领证,且不存在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到法定婚龄、受胁迫、隐瞒重大疾病等情形,婚姻关系对登记双方均有约束力。不论双方有无感情基础、是否真心建立婚姻家庭关系、登记结婚有何种目的,在法律上都是“真结婚”。因此,秦施和阳华的“假结婚协议”不能对抗二人在民政局的真登记结婚。
“剧中,秦施“假结婚”是为了满足律所苛刻的入职条件,而现实生活中,通过“假结婚”想要达到的目的多种多样,如为子女办理户口、取得买房资格、过户购车指标等。看似一纸简单的婚约能撬动巨大的利益杠杆,实则隐藏着更多、更复杂的法律风险。”武鑫蓉说,第一,人身风险。第二,财产风险。第三,继承风险。
秦施和阳华“假结婚真相爱”的经历固然浪漫,但现实更多的是“人财两空”的狗血。不论从哪个方面看,“假结婚”这种破坏法律严肃性和婚姻神圣性的“饮鸩止渴”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
“假离婚协议”VS真离婚
除了“假结婚”,“假离婚”这个概念我们也不陌生。虽然本剧中没有演绎,但是其他的热播剧和日常生活中,为了取得购房资格、逃避共同债务或者获取其他利益“假离婚真分手”的例子比比皆是。
“假结婚协议”中男女双方为保护个人财产往往进行最清晰的分割,如约定分别财产所有制;而“假离婚协议”中为了达到最终目的,势必会存在妥协、隐瞒、退让,如将本应平等分割的房产约定为一方所有。当“假离婚”变“真分手”,签署的假离婚协议是否有效?能否对共同财产重新分割?
“假离婚”是夫妻双方为获取某一利益约定暂时离婚,待达成目的后再行复婚的行为。与“假结婚”一样,法律上没有“假离婚”的概念。夫妻双方可以选择在民政局协议离婚,也可以选择在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民法典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男女双方想要恢复婚姻关系,只能重新登记结婚,但凡一方“假戏真做”不愿复婚,都无法“破镜重圆”。
武鑫蓉说,如果“假离婚”引发财产纠纷,法院可依据诉求对所谓的“假离婚协议”中当事人处分财产的真实意愿进行审查,并从当事人在签订协议前后的相关行为予以认定。如果通过举证质证可以确认签署离婚协议并非基于夫妻双方情感破裂而是为了追求其他利益,这种情况可以认定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财产分割条款无效。如果有证据证明“假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并非双方真实意愿,则应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重新分配。
承载着感情与责任的婚姻不应成为利益的牺牲品。切莫因“小利”失“真情”,最后“鸡飞蛋打”。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