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互联网时代的传播格局而言,互联网平台的出现是一个革命性变化。”喻国明指出,互联网平台的发展对于我国社会发展进步功不可没,且具有不可或缺的功能和特性。
具体而言,喻国明认为,互联网平台不但提供了传统意义上的传播渠道,也提供了政务、商务、教育、健康等行业,通过互联网传播机制打造新型在线服务的可能性。同时,“碎片化社会”有可能借助互联网平台的功能及技术,实现再一次互相连接和再组织化。此外,互联网平台的规模化发展,促使人与人、人与物及人与信息的连接更加高效便捷。
不可否认的是,互联网平台也给人们提出了很多新挑战。喻国明总结为三个方面:首先,互联网平台在一定程度上掌握网络话语及规则的定义权、裁量权、解释权,可能以用户协议为由实施超越社会与法律的“平台监管”;其次,互联网平台拥有庞大用户、海量数据、先进算法,目前社会规则、社会力量的制衡不足;第三,互联网平台容易利用算法为用户编织“信息茧房”。
喻国明提出了互联网平台治理的三点建议:一是互联网平台是一种生态级存在,要保护其创新自由度,对它的治理应有必要的容错空间;二是提供平台用户协议的社会标准格式文本,由多方评议制订,平衡平台与用户间的权利关系;三是算法及数据是互联网平台发挥作用最重要的资源,应通过社会共治模式明确这类资源应用的边界和规则。(文/孔繁鑫、姚坤森 图/张瑜 视频/孔繁鑫、曾震宇)
2022年福建警方接处民众报警求助536.9万起******
中新网福州1月10日电 (郑江洛)1月10日,是第三个中国人民警察节,也是全国第37个“110宣传日”。据福建省公安厅当日披露,2022年福建全省公安机关共接处民众报警求助536.9万起,其中违法犯罪警情42.6万起,救助遇险民众25.5万人次,有力维护了全省社会安定稳定和民众生命财产安全。
在建设应用“互联网多媒体报警服务平台”方面,福建全省公安推广应用嵌入微信、支付宝等手机应用软件的“福建110”报警小程序,形成更加多维立体的报警服务体系,全年共接处民众非话务报警求助80.3万起。
同时,福建公安不断深化110与114、“今日头条”等平台合作,提升114社会化移车、警媒协作“公益寻人”服务成效,2022年内共处置民众移车求助529.8万起,协作找回走失、失踪人员7945人,社会反响良好。
疫情期间,福建各地110还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服务民众窗口的作用,积极妥处各类涉疫报警求助警情9.6万起。
福建公安机关还进一步完善110与12345对接联动工作机制,深化巩固110应急联动机制,与12348法律援助、劳动人社部门联动处置纠纷机制等。2022年内,福建全省110共向各级政府便民服务平台、联动单位分流非警务报警求助147.2万起,联动处置纠纷9.4万起,有效推动化解风险、促进社会和谐。
此外,2022年,福建全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虚假报警、恶意扰警案件252起,查处违法犯罪嫌疑人222人,批评教育488人。(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